一、何謂器官捐贈?
當一個人腦死時,把自己身上良好的器官或組織,以無償的方式,捐贈給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協助他們延續生命、改善生活品質。
二、器官捐贈的種類?
1.屍體捐贈-器官捐贈者可以在腦死的狀況下,經家人簽署同意書後,將器官捐給有需要的人。
2.活體捐贈(幫助有需要的親友)-捐贈者以五親等內之血親或配偶為限,並附以書面同意及其二名以上最近親屬之書面證明。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八條)
三、何謂腦死?
因腦部或其他系統疾病所病發之腦病變,導致大腦功能喪失。病人雖沒有思考、記憶、認知、行為或語言能力,但仍有臉部動作;且腦幹功能正常,可以維持自發性的呼吸、心跳、所以不能 捐贈器官。

四、器官捐贈者的條件?
1.年齡小於65歲
2.無嚴重全身系統疾病
3.無癌症病史(腦癌除外)
4.無活動性感染
5.無B型肝炎病毒及其他病毒感染
6.無腎臟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