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出院病歷摘要:
住院期間,請儘早告知主治醫師,本院會在您出院當日交付。
若您出院後再申請,則需至病歷室填寫申請單辦理。
出院病歷摘要工本費:每份 100元
二、本院提供影印病歷,請您向護理站申請辦理,基本收費100元,超過十張每張5元,本院會盡快交付給您。
若您出院後申請,不需要額外掛號,只需要攜帶證明文件到病歷室影印。
三、申請中英文出生證明:請攜帶父母身分證正本或夫妻戶口名簿正本,向婦產部秘書處申請辦理,當天即可取得出生證明。
每份出生證明:100元,第二份起每份20元。
四、申請診斷證明:請於出院前儘早告知醫師或護理人員,本院將於出院當日交付。若出院後始申請辦理,則需經門診掛號才能辦理。
甲種診斷證明書:每份2500元
乙種診斷證明書:每份200元,第二份起每份20元
重大傷病申請書:每份200元
丙種就醫證明書:每份50元
英文診斷證明書:每份200元,第二份起每份20元
勞保殘廢證明書:每份500元
勞保傷病診斷證明書:每份200元
塵肺症診斷證明書:1000元
申請看護工證明書:每份500元
學生平安保險證明書:每份200元
大陸同胞來台探病用診斷書:每份200元
外籍看護工申審證明書:每份1000元
五、申請各種檢查報告資料:請向護理站申請辦理:
複製X光、CT、MRI光碟片:每片光碟片200元。
心導管光碟片:每份200元。
檢驗報告:基本收費100元,超過十張每張5元。
本院將儘速辦理,若出院後始申請者:
複製X光、CT、MRI光碟片請至二樓影像醫學科櫃檯申請辦理。
心導管光碟片,請至三樓心導管室申請辦理。
檢驗報告,請至地下一樓病歷室申請辦理。
六、申請死亡證明書者,應備妥申請人及死亡者之身分證明文件,至護理站辦理,當日即可交付。(中英文證明書)
死亡證明書:每份50元,第二份起每份10元。
七、上述第一條至第五條文書申請,應由病患本人或其授權之人提出申請。但病患死亡者,可由利害關係之親屬或家屬提出申請。
第六條之文書,得由其親屬或家屬提出申請。
但病患明示反對,並記錄於病歷上時,則除病患本人外,其餘均不受理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