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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病歷簡介

緣起:

國內醫院病歷電子化發展已相當普及,衛生福利部全面推動國內電子病歷系統之發展。本院於2009年12月,向新北巿衛生局報備核准開始施行電子病歷。

何謂電子病歷:

電子病歷記載的內容與紙本病歷並無不同,僅是將傳統記載於紙本上的病歷資料,以電子方式加以呈現,並運用電腦資料相關技術將病人的醫療資訊予以製作、儲存及運用。

遠景與目標:

在保障個人健康資訊隱私條件下,提昇醫療資源運用效能、服務品質及病人安全,達成全民健康資訊e化流通目標。目前本院正積極拓展電子病歷的施行項目,病歷電子化已進展至院內整合階段並逐漸邁向院際之分享與交換應用。

病歷隱私保護

國際安全認證:

對於電子病歷儲存的機房設備與軟硬體設施,本院均建有完善的建置與監控的標準作業程序。而且此標準作業程序,已於2009年通過了ISO-27001資訊安全管理的國際認證。可確保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在組織內部能夠有效的運作,同時它也可以作為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驗證標準。

電子病歷之安全性:

電子病歷於資訊系統中所製作之病歷資料,使用醫事憑證簽章,並加註時戳,以確認電子病歷之不可否認性。電子病歷之病歷或紀錄刪改部分,系統會將紀錄保留,並備有完善之作業程序、明確規範使用權限及管控機制、電子病歷使用應有紀錄併同電子病歷保存,系統置有備份與緊急應變機制,並有安全防護系統,以確保電子病歷之安全性及隱私性。

電子病歷服務

本院目前提供的電子病歷服務如下:

電子病歷申請:

目前本院的電子病歷施行範圍內,您可以於本院北棟一樓住出院中心病歷影印櫃台申請電子病歷服務。

影像與報告院際交換:

只要您檢查的醫院有參與衛生福利部的影像院際交換計劃且您在壹年之內有以健保身分接受過電腦斷層攝影、核磁共振攝影、正子放射斷層攝影,您無須透過任何申請。在您的書面同意下,本院主治醫師可使用您的健保卡與醫師的醫事人員卡,自衛生福利部影像交換中心下載您的報告(一年內)與影像(六個月內)。

電子病歷宣導


文案等待補充

本院實施電子病歷範圍


已實施之電子病歷,民眾得申請電子化之病歷。

申請電子化之病歷,請洽病歷室影印櫃檯(分機 1786)

實施範圍:電子病歷實施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