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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04日
  • 公關室

【政令宣導】/ (民航局)空拍機及遙控無人機政策宣導

 

空拍機及遙控無人機政策宣導

一、在民用與軍民合用機場四周禁止施放範圍內,擬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如:風箏、天燈、煙火、氣球等)或使用遙控飛機從事休閒活動者,應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對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實施要點」之規定,向民航局申請。

二、若違反民用航空法第34條第2項暨同法第11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將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三、詳細內容請至民航局網站無人機專區查詢https://www.caa.gov.tw/article.aspx?a=188&lan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