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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亞東院訊 第180期
  • 2014年11月

輸血安全答客問 輸用親人的血安全嗎?

臨床病理科 李泰誠組長  

  於傳統的觀念以及連續劇、偶像劇不斷放送的影響,我們一般相信使用親人的血液是最為安全且令人放心的,因此血庫有時會接到病人或家屬相關問題的詢問,我們將相關問題與回答整理如下,協助您對於這類輸血相關議題有更多的認識與瞭解。

我可不可以輸親人的血呢?
  根據文獻指出,輸用親人的血可能導致「輸血後移植物反宿主病」(Transfusion-associated graft versus host disease, TA-GVHD)的產生,因此對於病人的用血安全有很高的風險。

  什麼是「輸血後移植物反宿主病」呢?輸血其實是一種暫時性的移植過程,這種病簡單地以台灣話來解釋,就是一種「乞丐趕廟公」的疾病,也就是說當捐血者血液中的淋巴球進入到了病人的身體之後,開始破壞病人的淋巴組織以及免疫系統所引起,最後導致病人的死亡。尤其當病人的免疫系統低下(如:新生兒、後天免疫缺乏、癌症病人或幹細胞移植病人等)或是血緣相近的親屬間輸血時,病人的免疫系統無法辨識及破壞外來的淋巴球,外來淋巴球將不斷增生並攻擊病人的免疫系統,就有可能反客為主地引起輸血後移植物反宿主病。

「輸血後移植物反宿主病」會有什麼樣的症狀呢?
  「輸血後移植物反宿主病」多半不容易發覺,因為其症狀常與病人本身的疾病或是藥物反應合併產生,疾病的常見症狀如下:
 * 輸血後1到2個星期開始持續高燒
 * 皮膚出現紅疹或紅斑,嚴重甚至有壞死情形
 * 貧血
 * 血小板及白血球減少
 * 肝功能異常
 * 腹瀉,並可能引起血中電解值異常

如果我輸了親人的血,一定會發生「輸血後移植物反宿主病」嗎?
     「輸血後移植物反宿」主病發生的機率雖然很低,但致死率卻相當地高。且目前並無有效治療方法,當血緣關係越相近,其發生機率就越高,尤其是一等親之親屬,如父母與子女之間,其發病率高出10至20倍,據國內外文獻指出,輸血後移植物反宿主病的發生多發生於輸血後的8天至第10天,隨後病況急速惡化,約有90%的案例從輸血開始一個月內即導致死亡,而台灣人發生機率約為2%,但死亡率高達99%,相較於因輸血而感染病毒之機率僅約為三十萬分之一至百萬分之一來說,使用親屬的血液相對非常危險,所以我們應該避免近親之間的輸血。

如果我一定要輸用親人的血液,有沒有其他解決方法呢?
  有的,如果我一定要輸用親人的血液,就必須先把血袋進行放射線照射(gamma irradiation),血液照射後的淋巴球會失去增生之活性及攻擊的能力,是目前認為可以有效避免「輸血後移植物反宿」主病的發生。一般大型醫療院所多使用射源為銫-137或鈷-60之血品專用照射儀,或是利用放射線治療所使用之直線加速器來進行血品照射,以達到去除淋巴球活性之目的。

原住民的親屬間輸血是否風險會更高?
  在台灣的原住民因為多是純種族群,所以輸血需特別注意,不只近親之間不要輸血,同一族人之間的輸血也應該避免。

如果我輸家人的血,健保會不會給付?醫療費用會不會增加?
* 捐血中心針對捐血人所捐出的血液會進行各項血液學、生化學以及病原體之檢查,以確保用血病人之安全,而捐血中心亦自2013年2月起,採用核酸放大檢測法(Nucleic Acid Amplification Test, NAT)進行病原體篩檢,大幅縮短病毒感染之空窗期,這些血品相關篩檢費用由捐血中心吸收,病人或捐血人並不需要支付這筆費用。

* 若使用親屬所捐出之血品,基於病人輸血安全前提下,亦應進行上述之檢驗才能輸用,而這筆檢查費用健保不會給付,必須由病人自費負擔,花費時間較長,對於急需用血之病人來說緩不濟急。
那我可不可以先到捐血中心去捐血,再指定這袋血給我的親屬輸用呢?
  不行,捐血中心為避免民眾僅為了親屬的用血才來捐血,扭曲了捐血助人的本意,在多年前已取消了「指定捐血」的服務

我輸用家人的血,一定比捐血中心的血新鮮?
  捐血中心為了維持血液中之各種成分的治療有效性,血袋中會加入保存液來維持其血液成分之功能性,淋巴球的活性會隨著保存時間下降甚至死亡,「輸血後移植物反宿主病」的機率也跟著變低,因此親屬間捐輸之血液雖然相對較為新鮮,卻未必更為安全。

妻子可不可以輸丈夫的血呢?
  不建議,不過原因並非上述淋巴球所引起之「輸血後移植物反宿主病」,縱使ABO血型相符,當妻子輸用了丈夫的血液之後,丈夫紅血球上的其他抗原也可能導致妻子產生抗體,未來當妻子懷孕時,這個抗體可能有機會通過胎盤到達胎兒體內,如果胎兒剛好遺傳自父親相同的紅血球抗原時,便可能引起胎兒的溶血症,嚴重時甚至導致胎兒死亡,因此如果夫妻未來有生育計畫時,妻子應避免輸用丈夫的血液。

  綜合以上所述,考量病人輸血安全、花費及用血時機,避免輸用親人的血液為正確之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