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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就醫須知

門診掛號

十八歲(含)以下者請掛小兒科專科看診,兒童預防接種請掛兒童健兒門診,避免感染,並請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及戶口名簿。

預約掛號:
  1. 預約期:本院掛號櫃檯及預約掛號專線,僅受理三個月內之預約掛號。
  2. 預約方式:可使用電話預約、傳真預約、網路或APP預約、導覽機預約、掛號櫃台預約、診間預約。
  3. 若當日預約掛號名額已經額滿,煩請看診當日,親自至現場掛號,額滿為止。
  4. 為維護其他病人就醫權益,若有下列情形,將暫停網路掛號功能:
    • 連續三次網路掛號未到診,即不可使用網路掛號功能,直到實際就診後再恢復網路掛號功能」。
    • 在同月份,對同科同醫師預約掛號次數以2次為上限,若超過次數,將不得進行預約掛號。
    • 若看診當日無法就診時,請於當日利用網路或電話取消。未依規定取消者視為爽約,連續爽約次數三次者,不接受預約掛號,請現場掛號。

現場取號及掛號:
  1. 取號時間:早上七點開放一樓1號取號機現場抽取號碼牌,並請遵守下列規定,違反者將不予受理相關業務服務:
    • 為維公平,請親自至現場排隊並依順序取號,勿用物品占位。
    • 一人限抽一張號碼牌,一張限掛一人。
    • 請依辦理業務別(掛號或批價)取號,並依燈號順序辦理業務,若取錯業務別或過號,煩請重新取號。
  2. 掛號時間:早上八點依號碼牌順序開始進行掛號,每位醫師依科別屬性及實際看診狀況訂定現場名額,額滿即不受理掛號。
    ★ 門診現場掛號時間:
    • 上午門診掛號:上午08:00~上午 11:30
    • 下午門診掛號:上午08:00~下午 16:00
    • 夜間門診掛號:上午08:00~晚上 20:00
    • 當日門診現場號,僅限當日親至現場掛號。

掛號方式及受理時間:
掛號方式
受理時間
說明
電話掛號
  • 週一至週五:上午8:00-晚上21:00
  • 週六:上午8:00-12:00
  • 週六下午、週日、國定假日不受理預約服務
  • (02)8966-9000
  • 當日門診電話預約掛號
  • 上午門診至11:00
  • 下午門診至15:30
  • 晚上門診至19:30
傳真掛號
24小時
網路掛號
24小時
導覽機掛號
上午7:30-晚上22:00止
設於本院一、二樓大廳、及診區公共走道
人工掛號
  • 上午7:00抽取號碼(1樓大廳門口1號取號機)
  • 8:00開始掛號
  • 週一至週五:上午、下午、晚上門診
  • 上午8:00-晚上20:00止
  • 週六:上午8:00-11:30止
一樓掛號台

特殊門診說明:
  1. 「約診」為醫師親自約診之診次,恕不受理電話預約亦不開放民眾自行掛號。
  2. 「教學門診」,會由主治醫師帶領住院醫師或實習醫學生共同診療,需較長時間詢問病史及教學討論,請耐心等候。

  1. 初診病人:可先以身分證字號預約,為確保資料安全性,就診當天請於一樓12號用印櫃檯填妥資料,並於現場抽取掛號號碼至掛號櫃台建檔並完成報到程序後,到一樓大廳初診櫃台量身高、血壓、體重,再至診間插卡或於人工櫃台(眼科、小兒科、婦產科、放射腫瘤科)報到。
  2. 複診病人:若已完成預約,請直接至診間插卡或於人工櫃台(眼科、小兒科、婦產科、放射腫瘤科)報到。也可以利用各導覽機完成門診報到手續。
  3. 報到時間:最晚請於該門診正常看診時間結束前10分鐘完成報到,初診病人因可能有檢查或相關行政程序需進行,建議於正常看診時間結束前30分鐘完成報到。
  4. 看診進度,可以透過網路、亞東醫點通APP查詢度,以減少報到等候時間。
  5. 門診時間或醫師若有異動,請以櫃檯現場公告為主;看診醫師若有特殊原因,將由其他醫師代診,代診醫師名單於網路、掛號台導覽機公告或以Line通知(需至本院完成綁定),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門診看診時間:(部份科別、醫師看診時間不同,請參閱門診時刻表)
  1. 上午門診:08:30~12:00
  2. 下午門診:13:30-16:30
  3. 夜間門診:17:30~20:30
  4. 若已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程序,醫師將會為您完成看診。


應備證件:
  1. 就醫時應繳驗健保IC卡及身分證或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如駕照、護照、有照證件),嬰幼兒請攜帶戶口名簿及兒童健康手冊。
  2. 外籍人士煩請準備護照與居留證。

過號看診原則:

過號看診是採兩個正號插1個過號方式看診。為確保就醫權益,請準時到診,建議可利用本院網站【進度查詢】、下載【亞東醫點通APP】加入【亞東醫院Line好友】 及致電【診間】詢問等方式,瞭解目前看診進度。


退費及更改個人資料:
  1. 因故未帶健保IC卡就醫者,當次醫療費用暫無法以健保身分收費,於就醫起十日內(不含例假日)攜帶健保IC卡與收據正本辦理退費,逾期本院依規定無法再行退費,需親自至健保署相關分局辦理退費事宜。
  2. 若有更改姓名者,請提供身分證或戶口名簿,至一樓12號用印櫃檯辦理;若更改其他個人資基本料(如:電話、地址或緊急聯絡人,請於掛號或批價時,告知櫃檯同仁協助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