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申請病歷
|
|
|
去醫院申請病歷的時候
一定要給主治醫師看過病歷以後才能影印嗎
|
|
|
2007/8/22 上午 09:17:55
|
|
|
|
|
A: |
【客服人員答覆】
您好:
本院地下室一樓病歷室由提供病歷申請服務:
一、申請人:1.病患本人(備身分證正本)。2.法定代理人(備關係證明正本)3.非病患本
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委託(備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二、申請程序:
1.病歷室受理病歷複製本之申請。
2.申請人以病患本人為主並繳驗身分證,簽署「病歷資料影本申請書」後,至批價繳納工本
費。
3.非病患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之申請人,應另檢附病人之委託書;病人為未婚之未成年人者,
應檢附其法定代理人之委託書。代理人需檢附病人身分證件正本及代理人身分證正本,並影
印黏貼於「委託書申請書」上。您可至以下網址下載委託書及影印申請表http://www.femh.org.tw/time/doc.aspx
三、受理時間:
1.週一至週五8:00AM ~22:00PM為止,週六8:00AM ~ 12:00 AM為止
2.透過門診者不在此限
3.一般病歷影印當日可索取,全份病歷影印需3個工作天
四、申請影印收費:影印十張以內,收取基本費用100元;十張以上,每增加一張收取5元.
|
|
|
客服人員
2007/8/22 上午 09:45:42
|
|
|
聲明:所有內容僅供參考,無法提供醫療行為和取代醫師當面診斷,若有身體不適的情況發生,請您儘速就醫,以免延誤病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