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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亞東院訊 第109期
  • 2008年12月

關懷、陪伴、用”心”交陪 ~談器官勸募經驗分享

器官移植委員會 張瀞云社工  

    我看到弟弟從手術室出來的那一刻,我突然看到弟弟原來的樣子,我的心~放下來了,我相信弟弟真的有做到功德。」這是一位器官捐贈家屬的話語,在經歷弟弟車禍住院的震驚、外觀因撞擊而改變的不捨、醫師宣布腦死不治的悲痛後,家屬展現了大愛的精神決定器官捐贈,而捐贈後看見弟弟原來的?貌,更讓家屬心中沒有遺憾,也相信自己做了正確的選擇。

     東紀念醫院近年來致力於器官移植醫學的推動,從民國89年到97年10月為止,院內器官捐贈人數共有56位,我們完成了38例的心臟移植,60例的腎臟移植,74例的眼角膜移植、4例的皮膚移植,以及2例的小腸移植,而這些成果都要感謝捐贈者及其家屬,因為我們知道沒有器官捐贈,就不會有器官移植。

     在器官勸募的過程中,我們關注的不只是捐贈者,也包含每一位捐贈家屬,而參與勸募的團隊除了主治醫師及護理師外,還有勸募醫師、移植醫師、腦判醫師、協調師、社工師及呼吸治療師等,透過團隊合作以及整體關懷,器官捐贈才得以順利進行。然而該如何執行器官勸募,初步可依循下列步驟:
1. 建立關係:與家屬建立關係是器官勸募的首要工作,了解病患家庭成員的互動情形、宗教信仰、以及對病患的情緒反應等,可以讓我們更「同理」家屬的心情,也更容易與家屬建立起良好的關係。
2. 不厭其煩的病情解釋:大多數的家屬因為處在否認的階段,所以往往需要多次的病情解釋,才能讓家屬漸漸從「否認期」走向「接受期」,在這過程中,醫療團隊會告知家屬目前病患的病情,以及醫療處置上所做的努力,並詳盡解釋「腦死」的意義,陪伴家屬一同面臨親人死亡的事實。
3. 法律上的協助:了解病患致命的原因,如因車禍、自殺、他殺….等原因入院,則需提供家屬相關法律上的協助。
4. 給予家屬「時間」與「空間」:家屬當下的心情往往是震驚、錯愕、不知所措,因此給予「時間」與「空間」,可以讓家屬放心的宣洩情緒。
5. 提供聯繫的窗口:留下名片及電話,讓家屬知道有需要協助時可以隨時找到你。
6. 提出器官捐贈的選擇:在確認家屬已「接受」病患無治癒希望時,我們將依照「生命末期病人臨終照護意願徵詢作業指引」與家屬討論後續的治療方向,在諸多的選擇中提出器官捐贈的想法,減輕家屬對器官捐贈的排斥感。
7. 協助完成器官捐贈:告知家屬器官捐贈的流程、大體捐贈後外觀的狀況、以及相關的法律程序。
8. 全程陪伴:在病患進入手術室後,本院相關移植醫師會當面向家屬表達謝意,而勸募人員也會全程陪伴家屬以提供情緒支持。
9. 協助喪葬事宜:與家屬討論後續喪葬處理事宜,並協助申請喪葬補助。
10. 持續的追蹤關懷:器官勸募的工作不是在捐贈後便結束,勸募人員需持續提供家屬關懷,協助捐贈家屬早日恢復正常的生活作息

  
  身為器官勸募的一員,我們的出現往往給人一種”要器官”的想法,而單就工作的角色定位,我們也的確被賦予這樣的職責,然而在每次陪伴家屬的過程中,我愈來愈能體會家屬的傷痛,也愈來愈佩服家屬能在「大慟」的當下,擁有「大捨」的勇氣,因此我們期許自己要讓每一個捐贈的家屬,在捐贈後都能像一開始的故事一樣相信自己的決定,內心也能因此感到平靜而無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