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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安全-從認識藥袋談起

藥劑部 江宏彬組長  

用藥安全-從認識藥袋談起(相關圖片)有仔細看過藥袋嗎?
  許多病人到醫院看完病後,只聽到醫師或藥師向他說明藥要如何吃,如何使用,卻從來不曾仔細看過領完藥後的藥袋。曾經發生過藥粉需加水稀釋才能服用,但媽媽卻直接將藥粉倒給小孩吃;或是有人將外用栓劑當成內服藥的實際案例,這些情形都會影響治療效果,嚴重的甚至會造成生命的危險。

  其實在「病人用藥安全網」裏,每一個與藥品治療有關的機構或人員都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上至衛生署、藥廠,下至醫師、藥師、護士及病人,環環相扣缺一不可,而最重要的您則是此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因此當您看完醫師領完藥後,不要輕忽藥袋上的所有資訊,一定要仔細詳讀及核對所有內容,尤其是注意事項、警語及正確的使用方法,才能使藥品發揮最大療效,達到最佳治療效果。

  為了確保民眾用藥安全的權益,衛生署在91年5月公告要求經醫師處方調劑之藥品,於交付病人藥品時,藥袋需標示下列項目:
1. 必須標示項目(十三項):病患姓名,性別,藥品商品名,藥品單位含量與數量,用法與用量,調劑地點(醫療機構或藥局)之名稱、地址、電話號碼,調劑者姓名,調劑(或交付)日期、警語。
2. 建議標示項目(三項):主要適應症、主要副作用、其它用藥指示(如藥品有特殊保存方式,服用某些藥物不適合開車)等事項。
以本院藥袋為例,說明如下:


1. 科別、醫師、日期及藥師:註明處方醫師及核對藥師以示負責。
2. 病患姓名、性別:當醫師交付處方或藥師拿藥給您時,任何一個環節都有可能不小心出錯,所以拿到藥品後,最重要的第一步是要核對是否為自己的姓名及基本資料對不對。
3. 藥袋項數:核對是否有漏拿之藥品。
4. 使用方法與用量:每一個藥品醫師會根據病人自身狀況(如年齡、體重)及疾病情形來處置,應確實遵照醫師及藥師指示使用。也千萬不要憑藥品外觀來猜測使用方法,應看清楚是要內服、外用或是注射。而有些特殊藥品如吸入劑或注射劑等,因用法比較複雜,使用前可先諮詢藥師或專業醫療人員。
5. 用法圖示:此為全國首創的圖像系統,藉由簡單的圖畫,可以讓不識字的人了解其中的涵義,避免服用錯誤。其圖示代表意義如下:

鬧鐘代表早上服用,太陽代表中午服用,月亮代表晚上服用,睡覺代表睡前服用。四個圖像皆出現表示一天要服用4次。
空碗一雙筷:代表飯後服用。
滿滿一碗飯:代表飯前服用。
1/2:每次需服用1.5顆。

6. 藥找查:想要更詳細的藥品資訊,可依藥袋上藥找查的編號,在門診藥局右側櫃檯旁自行取閱用藥指導單;或者在家裡也可透過電腦連接到藥劑部網站www.e-pharm.info下載列印。

7. 注意事項及警語:飯前或飯後服用與藥物的吸收或腸胃道刺激有關,遵照指示服用才能發揮藥物最大效用。此外有些藥品不可剝半或磨粉,有的應咬碎後再吞服,有的服藥期間不能喝酒,有的服用後30分鐘內不可躺下,有些藥吃了會想睡覺,因此不能在駕車或操作危險機械前服用。由於每一個藥品的注意事項及警語都不一樣,所以一定要詳細閱讀說明再使用。

8. 藥品名稱及含量:此為藥品的商品名、所含成分名(學名)、中文名及單位含量,當你對此藥有任何問題時,可告知醫療人員服用的藥物名稱及含量以供諮詢。

9. 用途:適應症是衛生署對藥品所核准的醫療用途。在藥袋上所呈現的用途是依據藥品的適應症所列入,而同一種藥可能會有許多種適應症,若不懂時可請教藥師指導說明。

10. 藥品外觀:標示藥品的顏色、形狀、劑型及文字,可讓您確認藥袋內的藥物是否裝正確,並讓您取藥服完後再歸回去不會弄錯。

11. 處方天數及總量:檢查醫師處方的天數及藥品的數量是否正確。

12. 健康教育活動及最新訊息:位於本院一樓大廳的健康教育中心,集合全院各單位提供多樣化衛教課程,其中包括一系列由藥師提供的用藥講座,您可由此得知最新上課題目及相關資訊。此外藥劑部的相關活動及最新訊息也可在此獲得,包括藥品異動(如藥品停產、更換廠商、外觀變更等)情形。

  當你看完藥袋上的內容後,若還是有不清楚的地方可隨時請教藥師,服藥期間身體若有任何的不適,也應立即回診就醫。畢竟服用藥物的是您或您的親人,了解得越多,對用藥安全越有保障。維護身體健康就從自己做起,而您可以先從認識藥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