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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亞東院訊 第118期
  • 2009年9月

急重症病患之生命末期照護~從The doctor談起

器官移植委員會 潘瑾慧 協調員  

 急重症病患之生命末期照護~從The doctor談起(相關圖片)

   炎熱夏日的午後,振奮人心的是有機會旁聽黃勝堅醫師對醫學院學生的急重症病患之生命末期照護的課程。此議題在國內醫療界,黃勝堅醫師算是先驅,一路領先走在前面,而慶幸的是,近幾年漸漸開始有一些認同的追隨者,讓現今醫學除了日新月異及不斷的超越顛峰之外,仍是保有對病人、對家屬、對生命的一份尊重!以往醫生的天職定義就是要救人,竭盡一切所能的救助病人,但畢竟醫療是有極限的,面對一些真正救不活的病人,該如何幫助他們獲得善終走完生命最後一程,同時也幫助家屬協助告別。

    醫「生」不成的狀態之下,顧「死」就格外的需要智慧,也更顯重要!因為協助病人善終,協助悲傷的家屬走出悲傷,重回社會角色功能,亦是幫助的整個家庭及社會結構面。只是此概念衝擊到一群初出茅廬、摩拳擦掌、躍躍欲試的醫學生,看完了葉克膜神話之外,無疑是一帖苦藥!而課後與黃醫師面對面討論時發現醫護人員面對生命末期,常常會面臨情理法的困境;在「情」方面:醫護人員,往往不知如何面對家屬的情緒、親情的糾葛、不捨之情等;甚至醫護人員也無法面對死亡決策的情緒衝突。在「理」方面:醫護人員時常不了解醫療決策是否符合學理或者是倫理,因此,在不清楚的狀態之下,常常執行不必要的無效醫療。在「法」方面:醫護人員,往往陷於是否會違反醫療法、醫師法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因而對於生命末期決策,裹足不前反而失去了病人善終的先機。受苦的依舊是病人,煎熬的仍然是家屬!我們醫療團隊情何以堪,陷病人與家屬面對這樣的困境。只因面對生命末期臨死病人的時,我們也會不安與不自在?難道病人的死亡是醫護人員的原罪?而病人痛苦家屬受苦,是不是醫療人員最大的敵人?

   畫面來到The Doctor這一幅畫,面對瀕死的孩子,醫師除了醫療之外,還能給予什麼?面對死亡,難道我們就束手無策了嗎?還有什麼是可以幫助病人的?其實是有的,是幫助病人善終!
                     The Doctor (exhibited in 1891)
              急重症病患之生命末期照護~從The doctor談起(相關圖片)
     

What could the Doctor?do for this patient at that time?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在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七日公佈施行而國內各大醫療院所開始陸續有安寧病房的設立,二十年來癌症末期病患可獲得身、心、靈之照顧與社會全人得照顧。而對於非癌症末期病患,尤其是重症病患之緩和療護呢?難道重症病患面臨死亡將至,必須經過一連串的所謂積極搶救?孤孤單單的在充滿醫療儀器的陪伴下,走完人生最後一程?家屬有時連最後一面或是最後一句話都來不及說?急重症病患一旦經過急救建立維生系統進入加護病房後,常常面臨瀕死狀況進入生命末期。家屬的震驚可想而知。在面對親人重大意外創傷且又沒有獲得足夠的訊息之下,連選擇善終(good death)的機會都沒有。
  
  過去對這樣瀕死狀態的治療,絕大部份醫師及家屬會選擇拼到底,最後病人在醫療極限之下沒有善終的機會。醫療團隊也會面臨許多倫理的困境,甚至受到家屬的抱怨。近十年以來,歐美國家愈來愈注重緩和醫療的觀念在加護重症照護的應用。以往加護單位的醫療團隊傳統的目標是治癒疾病(cure)及恢復生理正常功能,而現今也將目標拓展至面對醫療極限(medical limitation)使無法挽救的病患可以獲得善終,達到照護(care)的實質意義。
  
  目前國內對生命末期的照護方面一切尚在萌芽階段,也不諱言剛開始是衛生署為了增加腦死病人可能器官捐贈的個案量的考量點出發。希望設計出一個制式的表格,讓面臨瀕死病患的家屬有知道器官捐贈的機會,後來討論後漸漸發現,生命末期的善終的選項,不因侷限僅此於器官捐贈。因此,必須讓醫護人員知道,除了加強醫療專業人員醫療知識與科技能力外,同時也應該加強讓家屬瞭解病患可以死的無痛苦、死的有尊嚴的認知。
    
   2002年世界衛生組織(WHO)對緩和醫療最新的定義為:「對一位用當今科技已無法治癒的末期病患及其家屬,提供整體性的照顧,藉著避免及解除疼痛及其他不適之症狀,並統合心理、社會、靈性之照顧,來提昇病人及家屬的生活品質。」緩和照護的最終目標是追求病人善終(good death)與其家屬之安心無憾。這樣觀念不僅可以應用在癌末病人的治療上,也可以提早運用在其他末期疾病的治療過程。善終應是屬於生命的一部份。因此,所有生命末期病患不論病因為何,均接受高品質的照護。
     
加護照護中的生命末期緩和醫療
  在醫院的加護病房裡,每天面對「生」與「死」的震撼,被認為是搶救「生命」的醫療單位,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與死神搏鬥,而如何延長病人的生命是首要目標,但是如何提高照護品質,減少病人痛苦,也是相對重要的目標。所以在醫療團隊的角度,唯一希望能救起來,重回社會角色的病人一定是積極搶救生命。而對於救不活或救不起來(救成植物人)的這一群病人,我們要積極搶救的不再是生命,而是照護品質,減少病人的痛苦,減少家屬的煎熬,而這其中絕對沒有「放棄」,放棄任何一個病人,放棄任何一個機會。
    
 知道親人即將面臨死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什麼都不知道,醫生都告訴我們:很危急!還在拼!等待奇蹟!為什麼不誠實的告訴我?我連我爸爸有可能會死都不知道!如果我早知道會這樣,早知道死亡無避免,我至少可以安排讓他舒服一點,讓他可以回家,不要待在這,這樣可怕冷冰冰的儀器陪伴,也讓媽媽有機會多看看爸爸。畢竟他們作夫妻都60年了!爸爸突然這一走,教媽媽怎麼過下去?我們作兒女的是這樣的不孝!我們一輩子不會原諒自己!
    
 這是活生生的例子,凸顯出醫療團隊對於病人面臨死亡的訊息,沒有正確的傳達給家屬,讓家屬有機會準備,也讓家屬有機會討論及安排,溝通是生命末期照護裡最重要的事項。經由良好的溝通,病患及家屬才能充分的表達他們的需求,醫療團隊才能給予病患及家屬清楚透明的醫療訊息。只有在醫療訊息對等的狀態之下,才有機會讓醫療團隊及家屬共同做出對病人最有利的決策。以往台灣醫師,往往停留在病情解說的階段,屬於單向的溝通。所謂良好的溝通為三向的溝通,包括醫療團隊與醫療團隊之溝通,例如住院醫師與主治醫師、護士與主治醫師或者是主治醫師不同專科之間溝通。往往內部溝通不良,或者是醫療訊息不對等,常導致生命末期決策的不適切,執行一連串的無效醫療,而導致病人無法善終。生命末期共同決策須要與家屬完整的溝通,尤其是如何傾聽家屬的意見如此才能有完美的決策。例如:在討論不予急救醫矚時,應以病人及家屬中心為決策之思考模式,並且能滿足家屬之需求。特別是,應該讓家屬了解:縱使面對醫療的極限、我們也不會放棄病人及家屬、並充份的保證瀕死病人會得到最好的團隊照顧。而溝通會議結束前,一定要再三的確認,家屬共同的決策,及後續醫療團隊努力的方向,努力讓病人減少痛苦,獲得善終。
    
   過去的加護重症著重在如何發現及改進治療以降低死亡率。近年來,重症醫護人員應該要面對,對於超出醫療極限的病人如何提供尊嚴的死亡,也是他們的責任與義務。對於生命末期病患,除了治療疾病之外,病患的身、心、靈之照顧與家屬支持與關懷生命末期病人的善終。醫療團隊不只要運用藥物避免病人的痛苦,還要增加本身的能力去做更良好的重症生命末期安寧照顧。
  
 高水準之生命末期病患照顧應符合以病患及家屬為中心之決策模式、有良好溝通機制、維持繼續之照護、給予病患舒適之處理及避免苦痛之發生、給予情緒之安撫與實質之照護及靈性的支持。如此,不僅能夠節省有限的醫療資源,同時能夠空出加護病房拯救更多的生命。而獲得病人贏、家屬贏、醫療團隊贏、及社會國家醫療資源贏的四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