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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亞東院訊 第97期
  • 2007年12月

真情大愛--器官移植在亞東

器官移植勸募小組  

真情大愛--器官移植在亞東(相關圖片)院長的話
  內的器官移植開始得很早,於1968年即率先完成亞洲第一例腎臟移植,成功地開啟了器官移植的序幕。及至1987年政府為器官移植立法,公佈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允許器官捐贈者在經腦死判定後,可以為移植而摘取器官。在過去的60年中,我們見證了移植醫學的進步,由神話而成為一種挽救性命的治療模式,而可以說器官移植是目前治療末期器官衰竭唯一且最有效的方法。

  所謂器官移植是將他人身上摘取之器官,重新置放於受贈者身上,使器官衰竭頻臨死亡邊緣的病人,因獲捐贈器官之賜得以重生。而器官捐贈分有兩類別,其一是屍體捐贈,就是當一個人不幸發生腦死,其家屬同意將腦死病患身上仍然功能良好的器官和組織捐贈給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讓他們的生命得以延續,生活品質得到改善,像成功接受心臟移植術後的病人,不但能脫離臥床限制,得適度恢復活動,甚至有機會負起家庭社會的責任與功能,獲得重生。

  其二是活體捐贈,在注意捐贈者生命安全下,可取其部分器官移植於5等親內之血親或配偶身上,無私地為等候移植的患者奉獻這份愛的禮物,活體捐贈者的勇氣與慷慨值得敬佩!
    器官移植不但可以提升器官衰竭病患的生活品質,使其重新發揮社會功能,更可節省醫療資源的花費。以腎臟移植來說,國內目前每人每年洗腎費用約65萬元,若患者得以接受腎臟移植,每人每年服用藥物費用約20萬元,兩相比較將可節省許多社會成本。

    然而,儘管台灣移植醫學發展一日千里,各種移植的成功率相當高,可稱與世界水準並駕其驅,但是器官來源的缺乏仍是全世界相同的問題,在台灣則尤其嚴重,目前國內捐贈器官的人數,遠不如等待器官移植的病患人數,據統計,約有7600人在等待器官進行移植,以改善病情,然而捐贈器官的人數,每年卻只有百餘人左右,致使許多人在等待中抱憾以終。

    器官移植的進展始自於器官捐贈!沒有器官捐贈,等候移植的患者則沒有可能重新體驗生命的美好。對觀念保守的國人而言,突破傳統習俗及民間信仰的藩籬,以及加強大眾對移植醫學的認知,是推展器官捐贈暨移植工作的首要之務。這份工作需要大家共同來耕耘,讓器官移植大業在這塊土地上發芽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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