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院病人 : 於入住當日自述有以下狀況:(一)有COVID-19相關症狀者(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輕症確診0+N),可進行1次家用快篩(公費政府家用快篩)陰性後住院。
‧ 陪病人數: 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為1人,但病人為兒童(12歲以下)、老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1名。
‧ 篩檢規定:
【入院前】
1.取消無新冠相關症狀之急診/住院病人入院及住院期間篩檢、陪病者入院篩檢。如病人有相關症狀,則由醫師執行公費醫用快篩。
2.陪病者:具有下列情形者,應儘量避免前往醫院陪病,如有必要陪病時,於入院陪病當日進行1次家用快篩陰性後陪病:(一)有COVID-19相關症狀。(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輕症確診0+N天)。
3.除自訴有COVID-19相關症狀或是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外,陪/探病者無須出具當日採檢之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4.自訴有COVID-19相關症狀或是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住院病人/陪病者:
(1)住院當日請在家中先以「自備」家用快篩試劑進行篩檢,結果為陰性方可辦理住院。
(2)住院當日請出示檢查家用快篩實體,試劑須註明:採檢日期、姓名,並以夾鏈塑膠袋密封包妥。
(3)辦理住院時本院會補發公費家用快篩試劑給住院病人與一位陪病者(共2支),試劑差價本院不予負擔。
【入院後】
住院病人: 取消住院期間病人定期篩檢,如病人有相關症狀,則由醫師執行公費醫用快篩。
陪病者: 住院期間陪病者如果有相關症狀,請執行政府家用快篩,陽性則建議返家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