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指引由台灣腦中風學會治療指引共識小組搜尋文獻並與腎臟科專家合作,完成針對CKD患者的腦中風治療指引,以期為臨床醫師提供治療的方針和準則。重點整理如下:
慢性腎臟病腦中風之急性治療
1. 診斷考慮之因素與挑戰
當eGFR < 30 mL/min/1.73 m2 且未接受連續性腎臟替代治療時,使用經靜脈注射含碘的電腦斷層顯影劑,可以考慮在檢查前給予經靜脈注射生理食鹽水來預防腎功能惡化。在心衰竭和其他高體液容量的情況(hypervolemic conditions)需考量注射生理食鹽水可能產生的風險(COR I, LOE B-R)。
如果使用經靜脈注射含碘的電腦斷層顯影劑的相關檢查對病患是重要的,不應該因eGFR < 30 mL/min/1.73 m2 就限制其使用(COR IIb, LOE B-NR)。
2. 靜脈血栓溶解劑(IVT)
有CKD的急性缺血性腦中風病患,若符合靜脈血栓溶解劑的適應症,不需等待腎功能檢查之結果,在發作4.5小時內即應施打靜脈血栓溶解劑(Class I, Level of Evidence B-R)。
末期腎臟病(CKD第五期)或洗腎病患發生急性缺血性腦中風時,若凝血時間aPTT ? 40 sec且符合靜脈血栓溶解劑的適應症,仍應接受靜脈血栓溶解劑(Class I, Level of Evidence C-LD)。
3. 動脈血栓移除術
在急性缺血性腦中風合併CKD的患者,若符和取栓適應症,實行動脈血栓移除術是合理的。(COR II-A, LOE B-NR)
4、降顱內壓藥物的選擇
在急性缺血性腦中風後因腦水腫導致顱內壓升高且合併CKD的病人,可使用高濃度食鹽水或是mannitol進行降壓,唯應監控病人血中的電解質及滲透壓(COR II-B, LOE B-NR)。
5. 急性期洗腎之考量
在ESKD合併缺血腦性中風或顱內出血急性期入住加護病房的患者可考慮優先採用CKRT;若在非加護病房可選擇血液透析治療,但應注意腦壓升高、意識惡化風險(Level of Evidence: C-EO, Recommendation: IIb, weak)。
在ESKD合併缺血性腦中風或顱內出血之急性期病人使用間斷式腎臟替代療法時,可採取延長透析時間、降低血液流速與透析液流速以減少透析中尿毒素、體液容積快速變化造成的相關併發症。
慢性腎臟病患者腦中風之預防之初級與次級預防
1. 抗血小板藥物
抗血小板藥物用於CKD病人缺血性腦中風的次級預防,現有證據無差異,但目前仍建議使用抗血小板藥物於CKD病人腦中風的次級預防(COR: IIa, LOE: C-LD)。
2. 抗凝血劑
有心房顫動及CKD的病人,NOACs及良好維持的VKA如warfarin可預防腦中風(COR: I, LOE: A)。
3. 降血脂藥物
CKD非透析患者,應接受降血脂藥物治療以減少中風或重大心血管事件的風險(COR 1, LOE B-R)。
4. 高血壓與糖尿病之控制
CKD患者,可考慮將收縮壓控制在130 mm Hg以下以減少中風或重大心血管事件的風險 (COR 2b, LOE B-NR)。
CKD患者,使用SGLT2i治療,可改善死亡、心衰竭、與腎臟病惡化的風險(COR 1, LOE A);但對中風的初級與次級預防效果尚不明確(COR 2b, LOE B-R)。
5. 頸動脈支架與頸動脈內膜剝離術
(1)頸動脈支架(carotid artery stent, CAS) :
CKD患者合併症狀性頸動脈狹窄>60%或無症狀性頸動脈狹窄>80%,可考慮接受CAS以降低中風的風險(COR 2b; LOE C)。
對於透析患者合併無症狀性頸動脈狹窄,頸動脈介入治療無法帶來好處(COR 3: Harm; LOE B-NR)。
(2)頸動脈內膜剝離術(carotid endarterectomy, CEA):
對於CKD stage 3合併症狀性頸動脈狹窄的患者,CEA可以大幅降低中風的風險(COR 2a; LOE B-R)。
生活型態調整、注意飲食與鹽份攝取、減重、規律運動、戒菸
慢性腎臟病腦出血
1. 急性期血壓控制
CKD患者發生ICH時,若SBP在150至220 mm Hg之間,建議將SBP降低至140 mmHg,並維持在130至150 mmHg的範圍內(COR 2b; LOE B-R)。
2. 止血藥物之選擇
短期五天給予Estrogen 0.6 mg/kg/d IVD或25-50 mg/ d PO協助控制出血是合理的(COR:2b; LOE:CLD)
輸注 Cryoprecipitate來控制出血(COR:2b; LOE: C-LD)
一日之內兩次靜脈輸注0.3 mcg/kg DDAVP控制急性出血是合理的,但效果不明(COR:2b; LOE:CLD)。
靜脈輸注Tranexamic acid (7.5 mg/kg)可降低 CKD出血患者之輸血需求,但須注意累積劑量與癲癇之副作用(COR:2b; LOE:C-LD)。
給予Erythropoietin或輸血保持Hb≧10 g/dL, 經由紅血球釋放ADP和去活化PGI 2,可加強血小板功能,減少出血(COR:2b; LOE:CLD)。
3. 慢性腎臟病合併腦出血之抗血小板製劑或抗凝血劑之再啟用
(1)慢性腎臟病合併心房顫動患者自發性腦出血後抗凝血劑之再啟用
屬於高血栓栓塞風險者,如風濕性心臟病或機械瓣膜,腦出血後早期(1-2週內)再啟用抗凝血劑治療是合理的(COR:2a; LOE:C-LD)。
合併高復發腦出血風險(如CAA相關之腦出血),可考慮進行LAAO,並配合後續抗血栓藥物治療與追蹤以降低腦出血風險(COR:2b; LOE:CLD)。
合併糖尿病或eGFR ≧ 30 mL/min/1.73 m2 之慢性腎病變,使用SGLT2抑制劑可降低腦出血風險 (COR:2b; LOE:C-LD)。
(2)慢性腎臟病患者自發性腦出血後抗血小板製劑之再啟用
CKD患者腦出血後,若有抗血小板製劑的適應症,並且積極控制腦出血的風險因子,再次啟用抗血小板藥物是合理的(COR:2b; LOE: C-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