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與流行病學
自發性腦出血(ICH)指的是非外傷性、血管破裂導致的腦實質出血,是中風中最致命的類型之一。根據台灣資料,ICH 約占中風的 15.9%,早期死亡率達 30~40%。高風險族群包含高血壓病患、老年人,以及使用抗凝血劑者。隨著人口老化及抗凝藥物使用增加,ICH 發生率將持續攀升。
二、緊急診斷與評估
1. 小血管病變
‧ ICH 常由「高血壓性小動脈硬化」或「腦類澱粉血管病變(CAA)」導致,前者偏好深部腦區(如基底核、腦幹),後者則常見於腦葉區域。
‧ 小血管病變提高再出血風險,特別是 CAA(年復發率約 7.4%)。
2. ICH腦損傷機制
‧ 初期為血腫擴大造成的直接壓力,後期則由血液代謝物引起腦水腫與發炎。
‧ 預後與血腫體積、位置與是否併發腦室出血有關。
3. 急診處置流程
‧ 建議全民教育提升中風識別能力,鼓勵第一時間撥打119。
‧ 到院前由 EMS 使用標準量表(如 CPSS、ROSIER)進行初步判斷,並進行到院前通報,有助於縮短診斷及影像檢查時間。
‧ 到院後立即進行 CT 或 MRI 排除出血性或缺血性中風。
三、影像與病因評估
1. 影像診斷
‧ 首選非顯影 CT 檢查,快速辨識血腫部位與體積。
‧ 可追蹤血腫是否擴大(HE)或出現延遲性腦室出血。
‧ CTA 或 MRI 可進一步評估斑點徵象(spot sign)、混合密度等高風險特徵,有助預測出血惡化。
‧ 如懷疑結構性病變(如血管畸形、腫瘤、靜脈血栓),建議使用 CTA、MRA、DSA 評估。
2. 實驗與臨床評估
‧ 建議評估血壓、血糖、凝血指數、腎功能、心電圖與毒物篩檢。
‧ 使用 NIHSS、ICH score 進行神經功能量化,但不作為預後單一依據。
四、內科治療原則
1. 緊急降血壓治療
‧ INTERACT2 與 ATACH-2 顯示,SBP 降至 130~150 mmHg 安全,可能改善神經功能。
‧ SBP 不應急劇降至 <130 mmHg,避免影響腦灌流壓。
‧ 建議在發病 2 小時內開始降壓,1 小時內達標。
2. 抗凝劑相關ICH處置
‧ 對於使用抗凝血劑的病人,應立即停藥並施予逆轉劑。
‧ 優先根據服藥時間與腎功能選擇逆轉策略,不需等待實驗室結果。
五、自發性腦出血的手術治療
1. 手術時機與考量
‧ 手術最佳時間點尚未定論,現有研究顯示在發病後8小時內手術效果最佳,但超早期手術(如4小時內)可能增加再出血風險。
‧ STICH II 亞組分析指出,發病21小時內手術可改善預後;而超過24小時的手術效果則未明確顯著。
2. 小腦出血(Cerebellar ICH)
‧ 當病人有意識惡化、腦幹壓迫或阻塞性水腦,且出血量>15 mL時應立即手術清除血腫。
‧ 單純使用腦室引流(EVD)而不清除血塊者,不建議作為初始治療。
3. 微創手術(MIS)
‧ 適用於血塊體積 > 20–30 mL 且 GCS 5–12 的患者,建議以內視鏡或立體定位方式抽吸血塊。
‧ 有研究指出,相較於保守治療,微創手術可有效降低死亡率。
4. 顱骨切開減壓術(Decompressive Craniectomy, DC)
‧ 對於意識不清、中線移位、ICP控制不佳者,可考慮進行 DC,可能降低死亡率。
‧ 但其對長期功能預後的改善仍缺乏明確證據。
5. 腦室內出血(IVH)處置
‧ 若 GCS > 3 且有原發性 IVH 或延伸自小量天幕上 ICH(<30 cm3),建議使用腦室引流+微創手術+溶栓劑,可能比單用 EVD 更安全有效。
六、自發性腦出血後的神經功能復健
1. 運動功能復健
‧ 運動治療是復健核心,應提供高強度、以任務為導向的訓練。
2. 認知與語言復健
‧ 採用語音練習、語調調整、旋律語調療法等,提升語言表達與理解能力。
‧ 語言增強策略能協助溝通困難者,更有效與外界互動。
‧ 認知訓練包括記憶、推理、解題練習,有助恢復認知功能與日常應對能力。
3. 輔具與生活輔助訓練
‧ 依病況提供適當輔具(如手腕副木、助行器),減少跌倒與肌肉張力異常。
‧ 日常輔助工具(如穿衣器、長柄梳子)有助病患自理生活,減輕照護負擔。
4. 心肺功能與耐力訓練
‧ 經個別評估後進行適度有氧訓練(如腳踏車、步行訓練),可提升整體活動能力與生活品質。
七、其他建議
1. 預後與治療意願
‧ 初期不建議因ICH分數高即提早終止治療。
‧ 鼓勵使用共享決策(SDM),與代理人充分討論病情與治療選擇。
2. 建立區域中風照護網絡
‧ 建議建立ICH處理流程與標準照護路徑,提高醫療資源的整合與效率。
八、結語
自發性腦出血為中風中預後最差者之一,需結合快速診斷、早期控制血壓與抗凝狀態、合理的手術考量、及完整的神經復健。透過標準化流程與跨科別合作,有望改善ICH患者的存活率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