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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慢性處方簽回診拿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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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神經外科看診因藥已將用畢,需回醫院看診,才能再拿藥,因疫情關係,是否有應變措施,於其他醫院相關科系門診或診所或藥局直接拿藥,以免增加貴院醫療負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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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9 下午 02: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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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客服人員答覆】
您好:
經為您聯繫相關確認,根據醫師法現行規定,"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目前主管機關並未公告詳細執行方案可讓醫師開藥單,因此藥單仍需掛號由門診醫師開立。
若有最新消息也會公告於本院官網,可密切注意官網消息,感謝您的來信。
https://www.femh.org.tw/mainpage/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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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人員
2021/5/19 下午 03: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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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所有內容僅供參考,無法提供醫療行為和取代醫師當面診斷,若有身體不適的情況發生,請您儘速就醫,以免延誤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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