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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內容:
Q: 連續處方箋如果因故需出國可否一次一併領三個月份之藥品  
  您好
 因為個人工作因素所以會國外出差2個月以上, 請問連續處方箋能否一次領三個月的藥量, 以避免人在國外而無藥物能持續治療.  謝謝!
 
  2025/3/27 下午 12:58:00  
     
A: 【亞東醫院-藥學部答覆】
親愛的朋友,您好:

若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因出國因素想一次領3個月藥量,依全民健康保險-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一次領藥二個月以上作業規範」規定,需符合相關條件,其中一個條件為"預定出國超過 2 個月",您可持相關證明(如機票)及連續處方箋,至批價櫃檯填寫切結書,得一次領取該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總給藥量 (當次全部給藥量以 3 個月為限)。


感謝您的來信
祝您平安快樂
 
  亞東醫院-藥學部 2025/3/28 上午 08:33:49  
 

聲明:所有內容僅供參考,無法提供醫療行為和取代醫師當面診斷,若有身體不適的情況發生,請您儘速就醫,以免延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