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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亞東院訊 第108期
  • 2008年11月

禁菸反檳榔從你我做起,健康生活有保障!

 

禁菸反檳榔從你我做起,健康生活有保障!
依據「菸害防制法」為維護院區空氣品質及環境衛生:

1.本院禁菸及禁檳榔範圍:凡進入本院院區圍牆,即為本院禁菸及禁檳榔範圍(室外:包括大門、車道、日式花園、停車場、花圃以內之公共空間。室內:建築物內全區包括各開放空間、空中花園、樓梯間、洗手間、辦公室…等均為禁菸及禁檳榔範圍)
2.院內員工、看護人員、外包人員、外包廠商等,如在醫院禁煙及禁檳榔範圍內抽菸及嚼食檳榔,經舉證成立者,每次罰款新台幣500元整。
3.院內員工、看護人員、外包廠商、外包人員、警衛人員有協助他人在本院禁菸及禁檳榔範圍抽菸及嚼食檳榔行為,視同本人抽菸及嚼食檳榔,經查證屬實每次罰款新台幣500元整。
4.本院員工、外包人員、志工等工作同仁,均可針對在禁菸及禁檳榔範圍內抽菸及嚼食檳榔進行勸阻,不聽勸阻時可逕行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