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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亞東院訊 第124期
  • 2010年3月

感謝邱正民主任對我的照顧

 
患者自98年元月份起,因腿疾復發,即進貴院急診檢查,轉骨科,確定由復健科以物理治療方式,並由邱主任親自檢查,以SWD、IFCX2、HPX1等三項治療為準,以每六天需掛號門診,另開外用藥膏等攜回使用,迄今幾近復原狀態,恢復正常行動。
邱主任每次回診時,對本人的治療過程,以及復原情,詢問極為詳細,由主任視病患如親、為患者服務,尤以耐心、細心、用心的照顧,實為弘揚醫德,功著杏林之風範,謹此偕家人感謝主任對我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