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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亞東院訊 第152期
  • 2012年7月

新制身心障礙鑑定七月上路

社會工作室 馮譯葶社工師  

新制身心障礙鑑定七月上路(相關圖片)    知道新制身心障礙鑑定制度將於今年7月11日全面開跑!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內政部將現行身心障礙鑑定分類系統十六類疾病名稱的分類方式,改採為世界衛生組織(WHO)頒布「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之「八大身心功能障礙類別」,包括:1.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2.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3.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4.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5.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6.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7.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8.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鑑定報告及需求評估將由醫事、社工、特教、職評等人員組成專業團隊共同完成,再由社會局社工人員進行需求評估並核發身心障礙手冊。

    因應新制身心障礙鑑定的變革,明倫基金會與亞東紀念醫院合作成立「明倫身障服務中心」,增加社工人員擔任身心障礙第二鑑定人員的工作,與醫療團隊共同進行評估;另外,也與社會局需求評估團隊合作合併辦理評估,接受地方衛生機關派案進行到宅鑑定評估。

    新制身心障礙鑑定上路後,將採「二階段換證」,第一階段從2012年7月11日至2015年7月10日,以新申請、重新鑑定或原領手冊到期註記效期之身心障礙者為主要對象。第二階段從2015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1日,以執行永久效期手冊之身心障礙者為主要對象。在未換證前,身障者其仍繼續享有原身心障礙福利。

    舊制身心障礙鑑定以個人疾病為鑑定依據,然而鑑定為相同障別者,其需求卻不盡然相同。未來醫療鑑定及需求評估的時間將比舊制來得長,卻更能實現社會公平性,提供「個別化服務」以貼近身心障礙者的需求,將社會資源更適切的提供給有實際需要的身心障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