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癌症的治療中,外科手術、化學治療、以及放射治療(俗稱的電療)是最傳統、最直觀,同時也最被社會大眾所知道的治療方式。針對乳癌,除了這3種不可或缺的治療方式以外,隨著對乳癌致病機轉的進一步瞭解,標靶藥物,這一種不是化療的另一種藥物治療,已成為對抗乳癌最重要的治療策略之一。
       標靶藥物顧名思義,是作用在腫瘤細胞的「特定標靶」上,這些「特定標靶」不僅是決定腫瘤細胞生長複製的重要關鍵,而且常常只專一地表現在腫瘤細胞上;一旦這些「特定標靶」被活化,癌細胞就會不受控制地生長。以乳癌而言,最早被發現的「特定標靶」就是癌細胞上的「賀爾蒙受器」。廣義而言,以賀爾蒙藥物治療乳癌,應該算是腫瘤醫學中第1個被廣泛使用的標靶治療。
       賀爾蒙與乳癌的關連性,最早是由乳癌的流行病學調查得知。研究顯示,初經年齡愈早、停經年齡愈晚者,發生乳癌的風險愈高;另外也有研究顯示,如果因故將卵巢手術切除者,乳癌風險更是大幅下降。科學家們很早就知道,月經週期代表著體內女性賀爾蒙的循環週期及濃度,而卵巢更是人體內主要的女性賀爾蒙來源;所有的流行病學研究幾乎一致地指向同個因果關係:女性賀爾蒙的曝露時間愈久、曝露量愈大,則乳癌風險愈高。更進一步的研究則發現,乳癌的腫瘤細胞很多都帶有「賀爾蒙受器」,包括雌激素受器(estrogen receptor, ER)或是黃體激素受器(progesterone receptor, PR),若能有效地阻斷這2種賀爾蒙受器,不僅可以減少乳癌術後的復發機會,有些末期患者甚至還能達到腫瘤緩解及控制的效果。
        目前乳癌最常用的第1線賀爾蒙藥物就是泰莫西芬(tamoxifen),第2線藥物則是芳香環酶抑制劑(aromatase inhibitor, AI),包括安美達(anastrozole)、復乳納(letrozole)及諾曼癌素(exemestane)。這些都是口服藥物,需每天按時服用,醫師會視每一個乳癌病患的臨床分期、停經或卵巢切除與否,給予適當的服用時程,一般而言會服用2–5年,有些則會在適當時機轉換不同的賀爾蒙藥物使用。開始服用泰莫西芬的病友們,或多或少都會有月經週期不規則、陰道出血等症狀,這是因為在子宮內膜細胞上也有「賀爾蒙受器」,而泰莫西芬在子宮內膜的作用並不是阻斷「賀爾蒙受器」,反而是促進其作用,因此臨床醫師都會在泰莫西芬的服用期間,每年安排子宮內膜的檢查,以確保沒有子宮內膜病變。少數服用賀爾蒙藥物的病友們,會有關節疼痛、肌肉痠痛、容易抽筋、骨質舒鬆等情形,若有相關的症狀或疑慮,只要向主治醫師反應,都可以做適當地處理。
        在賀爾蒙藥物的使用下,多數乳癌病患的病情都能良好地被治療並獲得長期存活。隨著經驗的累積,臨床醫師們也發現到,有些乳癌病患的病程特別快速、很難經由化學治療或賀爾蒙藥物控制。在研究學者的努力下才發現,這群乳癌病患的腫瘤細胞上有一個關鍵的「人類上皮生長因子受器(human 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 HER)」。該受器分有4型,針對此受器而設計出的第1個標靶藥物,就是能夠專一性阻斷第2型受器(簡稱HER2)的賀癌平(Herceptin®)。
       賀癌平是點滴注射劑型的標靶藥物,通常每2–3週注射一次,用來治療「HER2過度表現型」的乳癌,對於手術切除後的患者可以有效降低復發機率,對末期乳癌病患也有相當的腫瘤控制效果。這個標靶藥物屬於一種生物製劑,少數病患在點滴注射時會有發燒、畏寒、皮膚疹的情形,這是因為對生物製劑過敏的關係,只要適當地使用抗過敏藥就可以使症狀緩解。賀癌平還有一個很少見卻又較嚴重的副作用:與小紅莓化療藥物共同使用過後的心臟衰竭。因此,若有潛在風險的病友,在使用這些藥物前後,醫師都會進行心臟功能的追蹤,以避免副作用的發生,並能夠及早發現、及早處理。
        以上提及的賀爾蒙與標靶藥物,在目前的健保制度下,都能夠有條件地給付,大幅地減少病友們的經濟負擔。然而腫瘤治療日新月異,歐美各個腫瘤醫學中心都努力開發更有效、副作用更少的標靶藥物,亞東醫院在這些標靶藥物的引進更是不落人後,包括抗腫瘤血管新生的「癌思停(Avastin®)」注射劑、能抑制腫瘤生長訊號的口服「癌伏妥錠(Afinitor®)」、能同時阻斷HER1及HER2的口服「泰嘉錠(Tykerb®)」、甚至更新一代可同時阻斷HER2/HER3及HER2/HER1的「賀疾妥(Perjeta®)」注射劑,都可以自費購買,提供病友們更多的治療選擇。這些藥物,並不是全面性地適合每位乳癌病友,因此建議病友及家屬們和主治醫師充份溝通病情,仔細討論藥物治療的選擇,讓疾病得到最理想的治療。
 
 
標靶藥物藉由不同機轉對抗乳癌,亞東醫院均已引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