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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亞東院訊 第244期
  • 2020年3月

本院成立「受試者保護中心」

院長室 鄭國祥副院長  

本院成立「受試者保護中心」(相關圖片)  東紀念醫院醫學研究部籌設「受試者保護中心」,並於2019年12月31日請林芳郁院長揭牌,正式成立。

  為保障臨床研究受試者之安全、權益與福祉,免於冒沒必要的風險,在「受試者保護諮詢委員會」督導下,與本院「人體試驗委員會」,醫研部「臨床試驗中心」等相關單位,提升對全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之保護與臨床試驗品質。同時與執行研究的主持人、研究人員及其所屬科部、試驗委託者及主管機關密切合作,共同提升對受試者的保護。受試者在所有參與研究計畫的時間內都能被充分告知、被有尊嚴、尊重的對待。

  1981年美國聯邦政府對於「人體研究」正式立法規範後,歷經30多餘年後,由於科技的快速進步,管理「人體研究」的觀念,也不斷地演進。對此,亞東醫院也積極地改變革新。

        此中心為確保人體研究符合科學與倫理的適當性,所設立的單位。由具專業知識的醫療人員,及具有法律背景等人士組成,協助研究人員了解受試者的處境,以確保受試者權益。受試者對參與研究之相關權益有任何問題時,都可向此中心詢問,共同保障受試者權益。

為什麼要有「人體研究」呢?
        我們知道,「治療」是已經歷經研究過程,充分了解治療以後可能發生的效果,及副作用發生的機率。但「研究」則是不確知的步驟,並不完全了解此新的治療會發生的結果,因此研究是自願參加的。
研究的目的是增廣原本所不知道的知識。藉由醫學的研究,使治療的方式日新月異,才會活得更好、更久。協助發現更多治療癌症、高血壓及其他疾病的新藥、並確定新的診斷方法是否正確,進而改進醫療相關內容。因此需要研究,醫療才會進步。

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規劃研究受試者保護方針與策略
研究受試者的保護業務之統合、協調、管理與監督,包括:
* 協助監督本院人體試驗委員會行政作業,以及研究人員之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等相關業務。
* 監督研究合約之審查。
*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相關之教育訓練。
* 接受本院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相關業務之咨詢、申訴或建議。

        受試者保護中心之成立,期能助於提升本院臨床研究之品質,更上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