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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傷害和職業病如何認定? 職傷申請流程解析

職業醫學科 孫慶語醫師  

職業傷害和職業病如何認定? 職傷申請流程解析(相關圖片).文章語音朗讀連

職業傷害和職業病如何認定? 職傷申請流程解析(相關圖片)認識職業傷病
  職業傷病包含職業病和職業災害。職業病是指發生疾病與病人工作有相當因果關係者,且需經過職業醫學科醫師之認定。職業災害則是指勞工因執行職務而導致傷害。而在台灣,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勞動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勞動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故勞工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除私人行為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第17條規定之一者外,視為職業傷害(仍應依個案事實認定)。
  
  職業傷害是一個多層面影響深遠的問題,其影響範圍不僅限於勞工個人,還波及雇主及整個社會。以下將從三個層面探討其影響。職業傷害對勞工的影響首當其衝,可能包括身體健康、心理壓力及經濟負擔。身體方面,職業傷害可能導致短期或長期失能,甚至永久性殘疾,影響日常生活能力及工作能力,造成經濟方面的困難,面臨醫療費用及生活費用的沉重負擔。對雇主而言,職業傷害會導致包括醫療費用、賠償金以及相關法律訴訟費用,同時也會造成生產力下降、企業形象受損。因此,投入更多資源在安全管理及員工健康促進措施上,可有效的降低職災發生的機率。預防職業傷害和建立完善的職災保障機制,不僅能減輕勞工個人的負擔,還能降低雇主及社會的成本,實現多方共贏。

職業傷害和職業病如何認定? 職傷申請流程解析(相關圖片)職業傷病申請流程
* 職業傷害:由被保險人填寫「職業傷病門診單」或「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後送勞保局認定。
* 以勞保身份就醫:被保險人於申請門診或住院診療時,應向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提具下列書據證件:
甲、 投保單位填發之「職業傷病門診單」或「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投保單位未依規定填發者,被保險人得向本局及各地辦事處請領,經查明屬實後發給)
乙、 全民健康保險卡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健保卡如印有照片,則不需再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 以健保身份就醫: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就診,因不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之事由,致未能於就醫之日起10日內或出院前補送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而先以健保身分就醫者,可於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有特殊原因者為5年內),填具下列申請書件,向本局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甲、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乙、 診斷書或證明文件。(如為外文文件,應檢附中文翻譯本)
丙、 醫療費用收據及收費明細。(如有遺失或供其他用途者,應檢附原出具之醫療機構加蓋印信註明與原正本相符字樣之影本。)
丁、 因上、下班或公出途中發生事故,應另填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陳述書,並檢附駕駛人駕駛執照正背面影本。
戊、 自2022年5月1日起,因職業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就醫,如選用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5條第1項所定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者,應另檢附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規定之自付差額同意書。
己、 被保險人於我國境外遭遇職業傷病就診,應出具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
庚、 申請核退大陸地區住院5日(含)以上之自墊醫療費用案件,其醫療證明文書(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診斷書或證明文件等)須經大陸地區之公證處公證,再持公證書正本向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完成驗證之文書,始予採認。

* 職業病:被保險人疑罹患職業病後,經認可醫療機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評估後,開立職業並評估報告書,送勞保局後由醫師審查其診斷結果及工作內容後認定。

職災勞工基本權益
* 就醫需求:
勞工在職災發生的不同階段,可能面臨不同的問題。例如:症狀是否與職災有關?什麼症狀導致無法工作?病情發展是否符合一般恢復速度?對疾病與復工的期待?這些問題,大多涉及醫療專業,尤其勞工在職災發生初期未接受適當的治療,恐影響其復原,故建議事業單位應主動瞭解及關心勞工醫療狀況,提供就醫必要之協助。
* 公傷病假:《勞工請假規則第》第6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職災勞工於治療、休養及復健期間,事業單位依法應給予公傷病假,且公傷病假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勞工公傷病假醫療休養期間不能工作,並非勞工不願工作,不應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年終考核獎金之發給及晉薪之機會。
* 職災保險給付
* 醫療給付:
勞工於職災發生後需門診或住院治療,可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就醫,免繳部分負擔醫療費用,並享30天內住院膳食費補助。醫療費用由勞保局支付,符合相關規定者亦可申請核退自付差額的特殊材料費用。
* 傷病給付:職災勞工因傷病無法工作,從無法工作的第4日起可申請傷病給付,前60日按平均日投保薪資發放,超過60日則按其70%發放,最長2年。
* 照護補助:住院期間需專人照護者,每日補助1,200元,隔離病房期間除外。
* 失能給付:勞工因職業傷病導致永久失能,可依診斷及勞工職災保險失能標準,請領一次性失能金或失能年金,金額依投保薪資及失能程度計算。
* 死亡給付:無遺屬者按5個月或1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發放。
* 失蹤給付:自失蹤日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70%發放,每3個月支付一次,至生還或失蹤滿一年為止,若裁定死亡,可轉為死亡給付。

結論
  對於正在面對職業傷病的病人來說,了解自己的權益和可申請的補助是非常重要的。台灣的職業傷病保險制度為您提供多層次的保障,包括醫療費用的減免、傷病津貼、失能補助以及其他相關給付,政府也設有復工相關的津貼和補助,例如職能復健津貼和輔助設施補助,幫助您在康復後更順利地回到工作崗位。除了經濟支持,重視自己的康復與身心健康同樣重要,主動接受專業醫療和復健,按照醫師的建議逐步恢復身體機能,同時與雇主保持溝通,規劃合適的復工安排。記住,職業傷病並不是您一個人的挑戰,社會資源和保險制度都在為您提供支持。善用這些資源,不僅能幫助您度過困難時期,也能讓您逐步恢復工作與生活的信心與能力。

職業醫學科 孫慶語醫師網頁連結介紹
專長:職業病認定、傷病休養、復工評估、母性保護、勞動能力減損鑑定(僅受理法院委託)

https://www.femh.org.tw/section/sectionDetail2?CID=0295&&DoctorID=F0269

資料來源:
>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https://www.coapre.org.tw/tw/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https://www.osha.gov.tw